岗位职责
招生和就业是学院工作相当重要的两个部分。招生就业处在学院行政领导下,负责招生就业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根据国家招生和就业的方针、政策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了解并掌握人才需求,拟定各种层次的学生招生计划及方案,制定学院具体的招生、就业章程,报学院审批;
二、落实招生计划,建立招生网络。负责协调、指导、组织招生录取工作,完成新生基本情况的统计录入工作,加强招生录取现代化手段的建设和录取现场的管理;
三、落实院内外招生工作的业务培训有关事宜,定时进行与兄弟院校的经验交流;
四、编制、审核、报批、执行毕业生就业计划,负责起草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文件;
五、做好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,引导毕业生主动适应社会,正确选择职业,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,为毕业生就业打好思想基础;
六、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。广泛搜集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,向社会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资源信息:包括学院专业设置、生源情况等。做好毕业生派遣的前期工作;
七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招生、就业工作研讨会、座谈会。做好每年招生与就业工作的总结;
八、负责组织各种类型的招聘会;
九、协助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办公室等部门做好迎新生工作;
十、就本职工作向分管院领导提出建议和意见;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联系电话:0471—49133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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