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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职责 后勤处是代表学院对后勤工作进行宏观管理,行使指导、协调、监督、检查等职能的行政管理部门,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 一、拟定并实施学院后勤服务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,制定后勤服务的目标、任务、规范要求、合同条件,代表学院与各服务中心或其它社会后勤服务实体,按市场运行规则签订经营服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; 二、指导后勤各服务中心制定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及人事、财务、分配、价格、财产管理等各项制度; 三、负责学院下达的预算内后勤各项经费的计划、使用和管理,各服务实体单位的收费范围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的制定审查,对各服务中心的服务态度、服务质量等进行评议、考核、监督; 四、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,对后勤各服务中心的固定资产实行监控,防止损坏和流失,做到保值、增值; 五、负责学院房地产管理及教职工住房的分配、调整和房改工作; 六、代表学院协调后勤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,为后勤事业的发展创造条件; 七、负责校园管理。包括住宿楼内的卫生,水、电及固定设施的维护工作。定期检查及时督促清洁工的工作; 八、做好后勤办公用品的采购; 九、就本职工作向分管院领导提出建议和意见;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联系电话:0471—4939776 办公地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大学东路128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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